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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08-24 18:44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9 次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n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在万物互联、智能化和低碳化的大趋势下,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动下,产品需求及应用场景更加多样化,新能源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公司汽车电子等产品收入实现了不错的增长。然而,受经济复苏不均衡、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客户订单修复速度不及预期及主要项目产能放量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25%。

  面对复杂的形势,全体盈趣人继续秉承使命、愿景和核心价值观,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打造高质量的艰苦奋斗体系,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尽管短期业绩承压,我们仍通过坚持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及深化实施全球GMP计划等积极布局未来。

  1、 聚焦核心,稳健前行

  2024年上半年,随着行业景气度逐步恢复及库存的逐步去化,公司电助力自行车、办公及模拟控制等领域产品实现了不错的增长;但家用雕刻机系列产品及电子烟相关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新老项目切换、主要新项目产能放量进度滞后等因素影响,收入规模同比下降,从而使得报告期UDM智能制造业务整体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实施大客户战略,时刻和客户“想在一起”,满足客户多区域化生产交付的需求,保障订单的及时交付,加快新项目的研发量产进度,积极开展降本增效等,与客户一起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夯实智能制造、垂直整合及国际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成功获得电子烟、家用雕刻机、电助力自行车、办公及模拟控制等领域大客户重点新项目机会,并在智能医疗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积极布局新产品,为公司明后年的发展做准备。

  2、 多元融合,共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多板块业务融合发展的战略,努力做大做强汽车电子及健康环境等战略业务板块,坚持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及智能家居等自主品牌的建设和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1)汽车电子业务

  随着汽车电子智能化、电动化、联网化发展,汽车电子在整车成本中占比持续增长,各种创新型汽车电子产品层出不穷,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会,受益于明星产品电子防眩镜及长滑轨控制、冰箱控制、方向盘离手检测HOD等新产品配置率的快速提升,公司汽车电子业务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2024年上半年汽车电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67亿元,同比增长21.86%。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出了一系列差异化新品:在车载运动机构领域推出多维度、多功能的运动部件,满足车内各部件的运动执行需求;在车载安全领域推出行业领先的融合了EC+DMS/OMS、CMS等功能的电子防眩镜新品,并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出了锂离子电池火灾防控抑制系统及行业全新安全问题解决方案;在车载健康舒适领域推出了功能型非载体固体香氛及空气净化产品。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在巩固发展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完成了多家客户的供应商审核工作,与多家欧洲及北美客户建立合作,并成功获得上汽奥迪、印度科德等客户的项目定点。在体系建设方面,公司成功建立了ISO26262汽车功能安全体系,并通过了德国莱茵TUV的权威认证,还启动了ASPICE能力评估,系统管理争创卓越,向全球主机厂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零部件产品,体现了公司在汽车安全领域的专业实力,也展示了公司对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持续追求。

  (2)健康环境业务

  2024年上半年,公司健康环境产品受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的影响,市场竞争有所加剧,同时下游客户的库存情况也对健康环境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产生了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63亿元,同比下降75.86%。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着“阳光、空气和水”开发新产品,顺利推出新型植物种植机、多功能净水器、智能柔软风扇及母婴级空气净化器等多款新产品,并着手开展宠物净化器等新项目的研发。公司继续加大国际国内市场的拓展力度,采用差异化的营销和产品策略积极拓展新市场、新客户。在国际市场,公司新增了欧洲及北美的新客户;在国内,公司持续加大自主品牌“智小净”的推广力度,凭借对母婴群体需求的深入理解、持续的技术创新及优良的质量控制,产品受到了客户的喜爱。此外,子公司众环科技还搬入全新的办公大楼和生产基地,新的实验室也开始投入使用,这些基础设施的提升为员工提供了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及功能完善的实验条件。

  (3)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2024年上半年,作为厦门市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数字化服务商,子公司厦门攸信荣获“2024年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称号。报告期内,厦门攸信聚焦智能制造的工艺优化、精准测试与全程追溯等核心环节,在十大工艺、五大追溯及三大检测技术等方面集中优势力量,推出有竞争优势的产品解决方案。通过整合AI技术,推出基于实时检查的AI动作防呆应用及图片文本智能识别,有效提升工作及生产制造效率。持续拓展新能源领域,深化与国内新能源巨头合作,并新增拓展至该行业其他头部企业合作。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计划完成重要绿色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4)智能家居业务

  2024年上半年,智能家居市场受到地产行业不景气及家装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但公司通过差异化的营销及产品战略,实现了该板块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在技术研发方面,创新性地将无线Zigbee系统和有线KNX进行深度融合,推出灵活稳定的智能家居系统。在产品方面,新增发布脑机控制智能家居、赫拉系列高端面板、智慧灯光等十大解决方案。在市场拓展方面,持续构建“C端+B端”的市场拓展体系,继续以提升C端代理商数量及能力为基础,积极与高端设计师、新媒体大V等渠道开展异业合作;在B端市场,除持续拓展与地产商的合作外,还积极拓展酒店、商业等渠道,并在智慧空间板块取得不错的拓展成效。

  3、 创新引领,研发驱动

  2024年上半年,虽然短期经营业绩承压,但是公司仍然立足长远,坚持技术创新,坚持研发投入,持续引进各类技术研发人才,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研发。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共计1.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10.42%。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全球研发资源,完成全球研发能力地图的构建,并持续开展潜水艇中台的建设,积极探索AI技术在智能产品、内部运营管理和智能制造中的应用,如利用AI工具优化编码与UI设计流程和产线防呆措施,提升研发、运营和生产效率等。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5G、人工智能及脑机等前沿技术的动态,积极开展基础技术研发,同时重点推进电子烟领域、家用雕刻机领域、办公及模拟控制领域、智能宠物领域、车载安全领域及净水器领域等相关技术的研发,在IoT认证及通讯加密技术、高频EMC设计及材料技术应用、PCR/低碳铝等绿色环保回收料应用、低功耗室外定位技术及AI机器视觉和边缘智能技术等方面取得了关键技术突破。此外,公司参与编制的“5G通用模组技术要求(第二阶段)”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可用于指导并规范新一代5G模组产品研发和测试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由公司牵头研发的“生物可解释类器官多功能智能系统研究”课题被科技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启动会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已于2024年4月在公司召开,同月,天津大学-盈趣科技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在天津揭牌,该基地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开展教育培训、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此外,公司捐资设立的厦门市北洋脑机接口与智慧健康创新研究院被评为厦门市重点培育研发机构,公司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的“新神工一号”研发项目已进入设计定型阶段,目前,各合作方正在积极开展人工神经康复机器人、脑机疲劳驾驶监测、数字脑电图机等创新项目的前期研发立项交流。

  4、 主动营销,想在一起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以Humility客户服务专业度为引领,时刻和客户“想在一起”,深度理解客户需求,优化客户服务,快速反应,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与客户形成全方位的战略伙伴关系。主动营销,不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争取更多合作机会,依托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客户的重点战略项目,提供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实施GMP计划,扩大海外市场团队,积极参加美国CES消费电子展、德国柏林IFA消费电子展等国际消费类电子展会,启动海外官网建设,扩大“Intretech”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国内市场拓展方面,积极探索与国内上市公司、各领域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开发适合本地需求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医疗健康、食品器械及可持续发展等新领域均取得了突破。

  5、 深化布局,智造升级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夯实国际化布局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大三角+小三角”的国际化布局,持续优化各智造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并按计划开展墨西哥智造基地施工建设;报告期内,墨西哥智造基地已完成土地的购置,现已开工建设,产业园一期预计将于2025年度建设完毕。加强各智造基地的规范运作体系建设,自主开展合规性经营审核,并完成多个客户的供应商资格和体系审核,及时改善发现的薄弱环节,优化内部流程,有效补足了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短板并形成经验积累和沉淀,加强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支援境外子公司发展,重点提升境外智造基地技术研发能力及生产运营管理水平,尤其是新产品研发及导入能力,持续建构各大智造基地串联-共享-闭环的运作机制。加强全球运营的信息化及自动化水平,完善各分子公司UMS联合管理系统,推进云星空系统一期项目上线、验收,并启动二期项目,开展重要项目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及改造,降本增效。

  6、 共融共生,责任盈趣

  2024年上半年,公司重视股东、员工、社会等相关方权益,持续构建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与员工共同成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4.6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1亿元人民币,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34.85亿元,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平均值为60.48%,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推出新一轮股份回购方案,拟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不超过1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构建引人、用人、留人的人才发展机制,创新采用“通过人才找人才”策略丰富人才招聘渠道,通过组织开展英语学习班、世界咖啡、主题工作坊、通用性AI技术应用培训等活动,构建学习型组织氛围,加快人才培养与复制;通过人才盘点及组织架构调整等措施,为员工提供清晰的晋升晋级通道。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分配原则,坚持对核心骨干进行合理加薪,让员工有获得感,并持续健全员工激励机制。2024年2月,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等,公司推出上市以来的第四期股份回购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实施完毕,至此公司股票回购账户上共有2,212.21万股股票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通过改进工艺、升级生产设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生产能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还加大了屋顶光伏建设的力度,新增启动漳州、马来西亚及匈牙利等智造基地的光伏设施建设项目。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持续开展教育帮扶及贫困帮扶等爱心活动,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2024年4月,在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携春水基金向母校天津大学捐赠满3周年之际,天津大学春水图书馆正式揭幕。

  (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2023年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84,55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875%,成交总金额为6,992.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17.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0元/股,成交均价15.25元/股。

  2、2024年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58,2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70%,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13.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9元/股,成交均价12.73元/股。

  3、墨西哥智造基地建设进展

  2024年4月,公司墨西哥子公司INTRETECH MEXICO, S.A.P.I. DE C.V. (以下简称“墨西哥盈趣”)注册登记完毕,首期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报告期内,墨西哥盈趣在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市以1,061.43万美元分期付款购置10.72万平方米土地,目前正按计划开展厂房的建设工作。

  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以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中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51,428,072.20元。

  此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因2023年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及部分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1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事项所涉及的40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61,256股,回购总金额为35,714,318.33元。首次授予部分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68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3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58元/股。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18日办理完成。

  6、补选独立董事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宪榕女士因病不幸逝世,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为8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补选高绍福先生为独立董事。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松华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董事林先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70.5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3%;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764.7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商事登记备案;

  8、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0,403,040元变更为人民币777,441,784元,股份总数由780,403,040 股变更为777,441,784 股;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前述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24年9月2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8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扬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70.5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3%;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764.7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商事登记备案;

  8、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08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70.5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3%;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764.7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70.5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3%;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764.7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8,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70.5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3%,则回购注销股份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3,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764.7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6%,则回购注销股份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7.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6.33亿元,流动资产34.21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9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27.99%,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回购金额上限13,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分别为1.92%、2.81%。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盈趣科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盈趣科技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林先锋先生,董事、副总裁胡海荣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金苗先生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了上述增持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 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商事登记备案;

  8、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8 月 22 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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