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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炒股被罚10万!交易2400万元竟还亏损36万,证券从业者到底该不该炒股?

时间:2024-09-01 22:1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3 次
又见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罚案例!方正证券员工刘某在3个月期间内,买卖10余股近2500万成交竟亏损36万,最终被证监会处罚10万元。虽然《证券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禁止性规定和罚则,部分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炒股的“业内人”仍是跃跃欲试。为了逃避监管,使用非本人名下的“马甲”账户进行操作是

又见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罚案例!

方正证券员工刘某在3个月期间内,买卖10余股近2500万成交竟亏损36万,最终被证监会处罚10万元。

虽然《证券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禁止性规定和罚则,部分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炒股的“业内人”仍是跃跃欲试。为了逃避监管,使用非本人名下的“马甲”账户进行操作是他们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套路。

随着监管不断趋严,证券从业人员切勿火中取栗,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刘文聪违规炒股被罚10万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一则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处罚公告,揭示了方正证券员工刘文聪的违法行为。

处罚公告显示,经证监会查明,刘文聪于2011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与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试,并先后在多家证券公司任职。2017年1月4日,刘文聪与方正证券广州站前路证券营业部签订劳动合同,后于2017年1月14日取得执业证书。

2016年11月,刘文聪与朋友朱某明口头约定,二人共同出资进行股票交易,由刘文聪操作朱某明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并利用融资融券加杠杆。刘文聪出资部分的交易盈亏由刘文聪自担,朱某明出资部分的交易盈亏由刘文聪、朱某明平分。

刘文聪在方正证券执业后,继续借用“朱某明”账户持有、买卖股票。从2017年1月14日到2017年4月20日,短短3个月内,刘文聪通过“朱某明”账户先后交易了12只股票,包括南威软件、华铁科技、 四通股份等。

统计结果显示,综上,“朱某明”账户在涉案期间买入成交1185万元,卖出成交1299万元,累计买卖金额2483万元,最终亏损36.2万元。其中,根据刘文聪的出资比例,归属于刘文聪的累计买卖金额为484万元。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刘文聪处以10万元罚款。

这些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也被罚

事实上,刘某违规炒股被罚并非孤案,随着监管的加强,类似案例逐渐增多。

1、长城证券从业人员罗媛媛亏损20万被罚6万

证监会2019年1号罚单被长城证券从业人员罗媛媛领走。2018年11月27日,重庆证监局对长城证券从业人员罗媛媛借用其父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股票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罗媛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万元罚款。

经查,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当事人罗媛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童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借用其父亲罗某清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买入金额1706.3万元,累计卖出金额1676.4万元。因计算期末罗某清证券账户尚持有股票,上述期间违规买卖股票累计账面盈利金额为-19.6万元。

2、国信证券利用2个马甲账户炒股亏损15万,被罚3万

2017年11月28日,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钟湉,因在任职期间违规炒股,北京证监局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3万元罚款。

经证监会查明,钟湉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借用其家政人员“薛某琼”和高中同学“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而两个账户的资金均由“钟湉”银行账户转入。

其中,2015年4月22日至7月23日期间,“薛某琼”证券账户买入卖出股票79.85万元,实际亏损4.59万元;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8月17日期间,“王某磊”证券账户买入股票43.83万元,截至2017年7月27日尚未卖出,账面亏损10.83万元。

3、华泰联合证券投行部原副总监违规炒股被市场禁入

2017年6月,时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的广宏毅,因为违规买卖股票,证监会决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5.25万元,并处以435.75万元罚款。

同时,对广宏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4、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副总经理姚丽被市场禁入3年

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副总经理姚丽82年出生,在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7日(调查日)期间,先后任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机构销售部副总经理。

姚丽于2013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7日使用“姚某刚”账户,于2015年6月1日至9月7日使用“姚某水”账户,主要通过手机委托方式交易“万马股份”、“中国宝安”、“泰达股份”等股票。

利用叔叔、堂弟的账户违规买卖股票,两年时间获利30万元,最终不仅被“没一罚三”领了120万元的罚单,还被市场禁入三年,直接影响职业生涯。

更早的还有,中金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陆茜,交易金额1.12亿,3年投资不赚反亏,证监会责令陆茜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山西证券信息技术员工贾俊琪,10年时间用亲戚账户炒股,交易金额近亿盈利34万,最终被“没一罚一”,领了68万元的罚单。

恒泰证券太原平阳路营业部经理李大伟,炒股2年,交易金额1.07亿,亏掉百万,领10万罚单。

华安证券营业部员工谢竞,炒股两年半,利用妻子账户在营业部电脑下单,罚没款25万元。

国信证券员工张锋,炒股7年,利用妻子账户获利9.4万,被“没一罚一”领了18.8万元罚单。

国信证券员工徐斌武,炒股半年,利用妻子账户获利189.2万元,被“没一罚一”,领了约380万元罚单。

证券从业者炒股,该不该?

近年来,屡见券商员工因违规炒股吃罚单,轻则被罚款,重则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像华泰联合前投行副总广宏毅、广发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赵哲民都因违规炒股被市场禁入。

遗憾的是,即便监管层对于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操纵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仍然是屡犯不止。

对此,市场上也开始出现“是否放开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讨论。

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建议放开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但要通过建立禁止内幕交易和防范利益冲突机制,规范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股票投资行为。经济学家宋清辉也表示,随着证券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和诚信程度不断提高以及证券法的逐步完善,解禁和规范证券从业者买卖股票也在情理之中。

反对者更多的则是从实际角度出发。“证券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炒短”,会不会加剧市场波动?更多专业人士进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会不会越来越隐蔽,发生“串案”“窝案”,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交织串联的可能性会不会越来越高?那些原本应该服务于中小投资者或企业融资需求的证券从业人员,沉迷于“炒股”,会不会出现道德风险,为了私利而牺牲客户利益?”。

每一项政策出台前,都要经过无数的角力,但截至目前,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仍是被全面禁止的。因此,证券从业人员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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